2014年香港雨傘運動期間,一名抗議民眾遭7名員警拉到死角圍毆。事隔超過2年後,「7警案」今天在香港地方法院宣判,7人「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其中一名員警,在警局繼續毆打原告,因此另外被控「普通襲擊罪」,同樣被定罪。

在媒體面前掀開上衣,腹部和背部傷痕累累,他是曾健超,2014年雨傘運動的抗議民眾。

雨傘運動示威民眾曾健超:「你們應該看看影像畫面,當時我手無寸鐵許多警官殘暴攻擊我,在那之前我已經遭攻擊,之後於警局又再次被攻擊。」

營業用抽油煙機曾健超指控,2014年10月15日凌晨,警方將他拖到死角圍毆,被帶到油煙處理DIY警局後,他還繼續被掌摑。

時隔2年多,這宗警方毆打民眾的廚房油煙處理刑事案件,終於有結果。法官判決7名員警「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名成立,其中一名警察,另被控普通襲擊罪成立。

宣判這天,聲援警察的支持者,和抗議警察的民眾兩股勢力,在法院外集結。

正義聯盟黨主席蔡克健:「現在他們(警察)的處境很艱難,他們當時那幾天不眠不休,也沒有回家都在執行公務,我們無法說明他們到底多認真,又面臨了多少壓力。」

民眾:「講真的我不覺得打人是多大的事,但是他們是警察執法者,犯了打人罪這個就是濫用私刑。」

鏡頭前陸續下車進入法院的就是7名被告員警,目前已經遭停職的7人,在事發超過40天後,才被正式拘捕,事隔1年後,直到2016年6月才開審,預計本週五(2月17日)就能確定刑期。(民視新聞呂亞君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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