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反水”被判賠22.5萬!廣州中院審結一起典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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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房價增幅較大,出賣人“主動違約”終止買賣或“一房兩賣”情況增多。記者從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瞭解到,從2016年開始,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數量首次超出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根據今年上半年的數據,廣州二手房買賣糾紛繼續呈明顯上升態勢。

28日上午,廣州中院二審開審理一起典型的賣方不誠信違約致買方損失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廣州中院王勇院長當庭主持雙方達成調解協議:違約賣傢除返還定金外,還需賠償違約金125000元、賠償房價差額損失10萬元。

賣傢反悔違約 買傢另買住房

2016年8月11日,房屋買傢阿峰(化名)經中介公司介紹,與賣傢華姨(化名)簽訂瞭《房地產買賣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就華姨名下一處位於廣州天河區、建築面積60.8362平方米的房產達成買賣協議。協議規定,房屋總價1250000元,定金500台中中古餐飲設備回收00元,首期樓款(不含定金)330000元在成功遞件當天由買方直接支付賣方。

簽訂合同當天,阿峰依約向華姨支付瞭購房定金50000元。隨後,阿峰一邊將自己所有的位於增城新塘某知名樓盤的一套商品房賣掉﹔一邊向銀行申請辦理按揭貸款事宜,且在9月28日得到瞭銀行向其出具的《個人二手住房貸款承諾函》。

2016年11月3日,雙方按照事先約定來到天河區的房管部門,正準備辦理買賣房屋的遞件手續時,華姨突然臨場變卦,理由是中介經紀人沒到場且阿峰不同意先支付首期款再辦理遞件。雙方不歡而散。

11月4日,阿峰委托律師向華姨發出《律師函》,要求華姨在11月8日前協助其辦理房屋的遞件手續,但至11月15日,華姨直接以阿峰無能力付款為由拒絕出售。

為解決自己一時居住問題,阿峰在11月30日租住瞭一套天河的房屋,每月租金4800元。眼看蹭蹭上漲的房價,11月25日,阿峰無奈找到一套與華姨同棟樓、面積約69.2平方米的房屋,以1680000元總房價(其中,1170000元以銀行貸款方式支付)買下並在2017年3月8日完成不動產登記。

不過短短三個月時間,購房款就花多43萬元。一怒之下,阿峰向天河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原賣傢華姨承擔違約責任,返還定金50000元,支付違約金125000元,賠償房價差額損失305000元(1680000-1250000-125000)以及中介費、按揭貸款代理費、律師費、房屋租賃費等60200元。

不服一審判決 賣傢提出上訴

一審法院認定,雙方簽訂的《合同》依法有效,被告拒絕履行《合同》依據不足,已構成根本違約,原告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被告承擔違約責任。基於原、被告對解除《合同》均無異議,被告應將原告已付的定金50000元退還原告。此外,根據合同約定,被告逾期辦理交易手續,原告有權要求被告支付總樓價10%的違約金。因原告已充分舉証証明其在被告拒絕履行《合同》當月即2016年11月25日向案外人購買瞭與案涉房屋同棟的房屋,房屋價格為1680000元,相比於原告與被告簽訂《合同》時約定案涉房屋(房屋建築面積為60.8362平方米)價格為1250000元,存在較大差額,原告確實存在實際損失,故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違約金125000元的訴訟請求,法院予以支持。

關於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房價差額損失305000元的訴請,一審法院認為,因房地產交易價格受多種因素影響,包括房屋的面積、朝向、樓層等,加之法院已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違約金125000元,足以彌補被告的部分實際損失,故根據公平原則,酌情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房價差額損失150000元。

對原告主張的中介費、按揭代理費因証據不足﹔律師費未有合同依據﹔租賃房屋費不屬於必然支出等因素,一審法院均不予支持。

綜上,一審法院判決:華姨返還定金50000元,支付違約金125000元、賠償房價差額損失150000元。

“律師當初跟我說瞭,就是返還5萬元定金,頂多支付10%違約金!”一審判後,華姨不服判決,於6月1日上訴至廣州中院,請求改判其不承擔違約及賠償責台中二手餐飲設備收購任。

院長主持庭審 雙方達成調解

7月28日上午9時,審判長王勇敲響一聲法槌,案件準時進入庭審。

上訴人華姨和被上訴人阿峰的委托代理律師均到庭參加訴訟。庭審圍繞以下兩個爭議焦點開展:一是華姨是否應當承擔案涉《房地產買賣合同》解除的違約責任?二是若華姨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損失賠償額如何確定?

法庭上,上訴人華姨認為,因為她懷疑買傢在交易過程中沒有能力付款,故不配合買傢辦理遞件手續,卻並未提交新的証據,並聲稱自己在合同前後對很多細節都不懂。

當法官征詢雙方當事人是否接受調解時,上訴人華姨陡然情緒急轉直下,承認自己違約,但說“再也不想因為這件事情而煩惱”,表示願意接受一審返還定金和賠付違約金,但對一審判賠的15萬元房價差額期望調整為10萬元。在法庭主持下,經過幾輪磋商,該調解意願得到被上訴人一方的同意。

最終,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當庭簽署調解協議書。(金羊網訊 記者李鋼、實習生黃桂?,通訊員曉梅、莊薇、林北征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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